释义 |
法律分析: 法庭答辩应该是由被告来针对原告的主张来进行。如果你是指原告在法庭辩论中的发表辩论意见的,则原告应该根据具体庭审情况,针对被告的答辩意见及证据质证等具体情况来发表辩论意见,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1、原告的主张所依据的证据是否充足、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被告的抗辩是否成立、其提供的证据是否合法有效、是否能主持被告的抗辩。 3、最后就是要求法院能依法支持原告的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