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宣告失踪的条件与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宣告失踪的条件与程序: 1、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 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毋、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无顺序上的要求。 2、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 3、须由人民法院经过法定程序宣告。 宣告失踪的条件: 1、必须有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事实。 2、必须是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利害关系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利害关系人,是指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人身关系或者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包括失踪公民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与之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的人。 3、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宣告公民失踪的案件,由失踪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样便于受诉人民法院就近调查被申请人下落不明的事实,便于人民法院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也便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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