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与间歇性精神病的关系 |
释义 | 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一方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婚前隐瞒精神病或婚后治疗无效,或知道对方患病而结婚,或一方患病久治不愈,都可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可判决离婚。 法律分析 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离婚对间歇性精神病患者的心理健康影响 离婚对间歇性精神病患者的心理健康影响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离婚本身就是一种心理创伤,对于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人来说,可能会进一步加重他们的症状和困扰。首先,离婚可能导致患者感到孤独和失落,缺乏亲密关系和支持系统。这种社会孤立感可能会加重他们的焦虑和抑郁症状。其次,离婚可能带来经济压力和生活变化,这些变化可能会增加患者的压力和不安感。此外,离婚可能引发自我怀疑和自尊心受损,患者可能会质疑自己的价值和能力,从而加重他们的心理健康问题。因此,对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而言,离婚可能对他们的心理健康产生负面影响,需要专业的支持和帮助来应对这些挑战。 结语 离婚对间歇性精神病患者的心理健康影响是复杂而敏感的。离婚可能加重患者的症状和困扰,导致孤独、焦虑和抑郁。经济压力和生活变化可能增加压力和不安感。自我怀疑和自尊心受损可能加重心理健康问题。对于这些患者,他们需要专业的支持和帮助来应对这些挑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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