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车祸可以报医保吗 |
释义 |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是按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找肇事者赔偿,很难在医保中报销,但有两种情况可以找医保报销部分医疗费: 1、在交通事故中自己承担一部分责任,自己承担责任的医疗费可以医保中报销; 2、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3、交通事故自己全部责任,因自己过错产生伤害所导致的医疗费用,不属于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情形,医疗保险部门必须报销医疗费用。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当职工出现疾病时,治疗疾病的费用可以用医疗保险报销,这样可以减轻职工治疗疾病时的经济负责。 医疗保险报销的流程携带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三级或二级医院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代办则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综上所述,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佛山市医疗保险待遇核发经办管理的通知》第十二条 参保人因意外等原因就医,如有第三人负担部分医疗费用的,经核准后,按本市的标准计算其医疗待遇,扣除第三人负担的费用后,支付其差额部分的医疗待遇。参保人提供零星报销所需资料到参保所在区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如所需提供的资料原件已被第三人收取,参保人则须提供第三人收取原件的证明材料及资料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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