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作能力损失赔偿是否能够补偿造成的心理损失? |
释义 | 法律分析:工作能力损失赔偿不能补偿造成的心理损失。虽然心理损失也是一种损失,但在法律上很难确定具体数额,因此难以予以赔偿。另外,《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歧视或者降低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也不能拖欠或者恶意拖延支付劳动报酬。如果劳动者的工作能力损失导致了实际经济方面的损失,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获得相应赔偿。 法律依据: 1.《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歧视或者降低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3.《侵权责任法》第十三条:因违反法定职责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对因侵权行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予以赔偿。损害赔偿应当包括因医疗、护理、营养等费用支出和因误工、伤残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失抚慰金。其中,精神损失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超过经济损失的三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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