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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三小行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释义
    三小行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下:
    1、食品小作坊
    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简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食品小作坊;
    2、小餐饮
    有固定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小于50平方米,经营规模小,经营条件简单,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饮店;
    3、小食杂
    有固定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小于50平方米,经营规模小,主要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副食品店、小卖部、便利店等的小食杂店;
    4、商贸类汽车、汽车摩托车零配件、机械设备、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电气机械、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文化办公用机械、 消防器材、润滑油、健身器材、粮食、新鲜蔬菜、新鲜水果、未经加工的干果及坚果、禽蛋、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饲料、社会公共安全设备。
    三小行业营业执照要求如下: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综上所述,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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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8:2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