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积金处于封存状态可以提取。其中如是因为离职原因封存,也是可以申请提供公积金的,但是需要满足相关条件,如购房、翻建房屋,或到了离休退休;又或是完全丧失劳动力且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等等条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指单位与职工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时,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予封存。 提取封存状态公积金需要满足的条件: 1、提取人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是已经办理了退休离休手续; 2、将公积金提取出来,翻建大修自住房或者是用于购买自住房等; 3、当前个人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已经和原来的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 4、当前汲取人家庭处于租房状态,每月支付的房租在家庭收入的百分之十五以上,房租比例需要看地方规定; 5、非本市户口的人员在本市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如今已经离开本市并且和本市的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 6、公积金缴存人如果已经死亡或者宣告死亡了,按照规定其继承人或者是赠予人,可以将公积金提取出来; 7、公积金缴存人如果要出境定居,可以提取公积金; 8、用于支付房贷本息。买房通常会选择商业房贷或者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来支付房贷本息。 法律依据:《公积金住房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