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已出质股权的转让问题当股权转让的价格高于该股权所担保的债权时,出质人可以与股权受让方约定先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款,并以该款清偿质权人的债权。 除非质权合同有特别约定,否则质权无权拒绝出质人的清偿。如果质权人拒绝接受还款的,出质人可以提存该款项,从而使该股权所担保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 一、在什么情况下股权质押要经股东同意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并未规定股权质押是否应经股东同意。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出质。 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民法解释3股权质押后股权可以转让吗 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后可以转让。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三、有关基金公司股权质押的问题 可以转让的股权可以质押,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