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资不合理应该向哪个部门求助 |
释义 | 工资不合理应该向劳动监察部门求助。 向劳动监察部门求助的方法如下: 1、登记立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经过审查,认为有违法事实、需要依法追究的,应当登记立案; 2、调查取证,对已立案的案件,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取证; 3、在调查取证后,对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件,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作出前,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听取当事人申辩; 4、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应当制作处理决定书,处理决定书应当加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印章。 申请劳动仲裁的方法如下: 1、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4、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自动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6、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综上所述,劳动者遇到劳动争议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进行劳动仲裁,提交相应的材料。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七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应当注意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 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