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是党的性质决定的。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着三个方面,有其先进性,所以我要加入中国共产党; 2、是党的宗旨决定的。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群众是可以为人民服务的,但做不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只有加入党组织,成为其中一员,才能更好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是实现个人价值的体现。一个人生存在世界上,要有理想、有追求、有抱负、有信仰,信仰什么,要信仰马克思主义,有共产主义信念。基于以上三点,我积极要求入党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