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新处理结果查询 |
释义 | 如何确定单位锅炉是否需要司炉证?首先要了解锅炉的类型,是压力锅炉还是常压锅炉。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定义,锅炉是指设计正常水位容积大于或等于30L、且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的承压蒸汽锅炉。如果是常压锅炉,则不需要司炉证。如果是压力锅炉,可以通过上网查询或拨打114查询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的联系电话来获取相关信息。 法律分析 首先要清楚你们单位的锅炉是压力锅炉还是常压锅炉,如果是常压锅炉的话,是不需要司炉证的。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中对锅炉的定义:“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参数,并通过对外输出介质的形式提供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正常水位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承压蒸汽锅炉” 如果是压力锅炉的话,你可以上网查询或者拨打114查询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的联系电话。 拓展延伸 处理结果追踪与查询 处理结果追踪与查询是指通过系统或平台来获取最新的处理结果信息。用户可以输入相关的查询条件,如案件号、申请人姓名等,系统将根据这些条件进行搜索,并返回最新的处理结果。这种追踪与查询的功能可以帮助用户及时了解到案件或申请的进展情况,避免信息滞后或遗漏。通过处理结果追踪与查询,用户可以方便地获取到最新的处理结果,以便及时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或做出决策。这种功能在法律领域尤为重要,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信息不对称的风险。 结语 通过了解您单位的锅炉类型,您可以确定是否需要司炉证。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定义,承压蒸汽锅炉需要司炉证。如果是压力锅炉,您可以查询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获取相关联系方式。处理结果追踪与查询在法律领域具有重要意义,可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信息不对称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管理法》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