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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权质押到期必须解除吗
释义
    股权质押后债务人按约定履行债务的,股权质押登记就应该注销,如果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的,质权人可以不注销登记,并且对股权进行拍卖偿还债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第十条出现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质权消灭的,应当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一条申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如何设定
    股权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即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股权出质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股权优先受偿。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以依法可以转让的上市公司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二、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材料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根据工商部门的要求,国家工商总局要求的其他材料主要为:
    1、出质人持股的公司同意股权出质的股东会决议;
    2、出质人持股的公司章程中股权转让无禁止性规定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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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4:4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