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就是已经办理也了,正从制证中心往下发。如省厅制证中心会先分发到各州再县再派出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二十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