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宁波医疗保险共济账户的持有人可以直接携带个人医保卡或社保卡,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保共济账户办理手续,办理成功后,可以直接进行医保余额的调拨。共济账户就是我们可根据家庭成员的需求,申请建立家庭共济网。而这共济账户中的成员可以将本人历年个账资金的部分或全部划入共济健康账户。就医结算时,共济健康账户资金可按法规由共济网内成员使用。具体的办理方式如下。注册登录浙里办APP后点击首页中的医保专区,然后点击更多—家庭共济,阅读并勾选用户须知,然后点击进入办事。我们在进入浙里办周,也可以直接在搜索框输入“家庭共济”,直接定位事项办事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在医保共济账户开通之后,个人账户余额不足的情况下,才能使用授权人个人账户的共济账户资金代支费用。通常情况下,使用人在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收费处结算医疗费用时,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使用人社保卡,收费人员就会按个人账户共济代支流程办理结算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