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有权利决定更改或解密信息? |
释义 | 变更或解密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应由原定密机关或单位决定,也可由上级机关决定。变更应根据事项泄露后对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损害程度的变化或工作需要的范围改变来确定。在紧急情况下,上级机关可以直接变更密级。 法律分析 变更密级或解密,应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由其上级机关决定。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应当根据下列情形之一,由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及时变更: (一)该事项泄露后对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的损害程度已发生明显变化的; (二)因为工作需要,原接触范围需作很大改变的。情况紧急时,可以由上级机关直接变更密级。 拓展延伸 信息更改与解密的权利归属问题:权力的界限与保障 信息更改与解密的权利归属问题是一个复杂而关键的议题。在现代社会中,权力的界限与保障成为了一项重要的任务。这个问题涉及到许多方面,包括个人隐私、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等。在信息时代,随着技术的进步,信息的更改和解密变得更加容易,但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挑战。权利归属的核心问题在于谁有权利决定何时、如何以及在何种情况下更改或解密信息。在解决这个问题时,需要平衡个人权利和社会利益,确保权力的行使不被滥用。为此,需要建立明确的法律框架和监管机制,确保权利的界限和保障得到有效维护。只有这样,才能在信息更改与解密的过程中实现公正、公平和透明,为社会的发展和个人的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结语 信息更改与解密的权利归属问题是一个复杂而关键的议题。在现代社会中,权力的界限与保障成为了一项重要的任务。为了平衡个人权利和社会利益,确保权力的行使不被滥用,需要建立明确的法律框架和监管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在信息更改与解密的过程中实现公正、公平和透明,为社会的发展和个人的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20修订):第五章 档案信息化建设 第三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积极推进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系统等相互衔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第五章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第六十九条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的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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