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的效力有: 1、债权的请求。债权的要求是指债权人根据其债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效力。请求分为广义和狭义,包括诉讼和诉讼外的请求;狭义请求仅指诉讼外的请求。诉讼中的请求权是诉权,诉讼外的请求权是请求权。这里的债权效力是指广义上的债权效力; 2、债权的执行。债权的执行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通过执行程序强制支付债务。法律仅仅要求债权是不够的,还要赋予债权执行效力,为债权的实现提供更可靠的法律保障; 3、保持债权。债权的保持是指债权人具有保持支付利益的效力,也称为领取保持。债权人因债权而被债务人履行是有法律原因的,债权人有权永久保持因履行而获得的利益。请求力是债权的主要效力,也是债权本质的体现;执行力只在于债权; 4、依法自力更生。是指债权人在债权受到侵害或者妨碍紧急,不能及时向国家机关请求救济的,债权人自行救助约束债务人、扣押其财产的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