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女方金银首饰算夫妻财产吗 |
释义 | 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如果是双方结婚前就已经被女方取得,那这些首饰就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进行分割。 一、订婚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订婚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女方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收到的订婚钱,且双方没约定财产在婚后归各自所有,那么该订婚钱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可对此主张所有权。如果订婚钱是女方在婚前所得,或是女方婚后所得但婆家指定只赠与给女方个人的,则订婚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仍归女方所有。 二、夫妻感情破裂要离婚女方能不能要回嫁妆 从中国传统习俗来说,嫁妆是女方带来的物品或者钱财。 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 但对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取得的嫁妆,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可能并不能全部要回,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一方的。 三、离婚后女方嫁妆怎么办 离婚后女方的嫁妆分割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是女方婚前所得的财产,那么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女方个人所有;如果有明确表示是归双方所有,那么属于双方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女方嫁妆是女方家庭赠与女方个人所有的。但是双方还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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