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目前我国的法律对此并没有规定,出具谅解书的人当然可以声明撤回,但结果可能会有多种。由于谅解书的主要用途在对于人民法院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被告人量刑的一个参考; 谅解书包含法律意义是在于被告人对被害人一方进行了赔偿,被害人一方对被告人给被害人带来的损害的犯罪行为表示了谅解,通常这个谅解是建立在获得赔偿的基础上自愿作出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