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体户营业执照注销后多久查不到 |
释义 | 注销后,在全国工商企业公示网中仍然可以看到,但会显示已注销字样。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要核销纳税手续,然后再申请注销即可。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如何查看个体营业执照的注销时间: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于2014年2月上线运行。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许可审批、年度报告、行政处罚、抽查结果、经营异常状态等信息。 1、查询范围:本系统提供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信息查询服务,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 2、查询方法:用户可输入市场主体名称或注册号进行查询,注册号是精确查询,市场主体名称是模糊查询。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 3、2014年3月1日起,工商部门在本系统依法公示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3月1日前作出的市场主体行政处罚信息,属于工商部门的请向当地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公开或查询;属于其他部门的请联系该部门。 查询方式 (一)输入企业注册号查询; (二)输入企业全称精确查询或企业名称关键字模糊查询。模糊查询结果记录多于5条时,可输入更精确的查询条件进行再次查询。 查询范围 各级工商机关登记在册的所有商事主体(含按传统登记模式登记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 公示内容 工商公示信息 该部分信息由工商部门提供,从2014年3月1日起,商事主体通过各级工商机关使用省局业务系统办理登记或备案等业务完毕后,该商事主体的信息实时同步在此系统公示。 1、登记信息 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投资人信息及企业变更信息。 2、备案信息 包括企业主要人员信息及分支机构信息。 3、行政处罚信息 包括企业因违反工商行政法律法规被工商部门作出处罚的记录。 商事主体公示信息 该部分信息主要是由商事主体按照规定报送、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和获得许可的信息,商事主体对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有关行政机关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通知登记机关个体工商户行政许可被撤销、吊销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撤销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十三条 公众查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信息,登记机关应当提供: (一)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 (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公开的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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