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级工伤赔偿是单位赔还是保险公司赔 |
释义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共同赔偿;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赔偿;如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工伤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支付。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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