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检查能代替孕前检查吗 |
释义 | 不能。婚前检查不能代替孕前检查。婚前检查与孕前检查的项目与目的是不同的。婚前检查主要是检测出是否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如传染性疾病、遗传性疾病、精神病等;而孕前检查是为了检查夫妻双方的身体状况,检测夫妻双方是否适合孕育生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 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向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当事人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应当列明是否发现下列疾病: (一)在传染期内的指定传染病; (二)在发病期内的有关精神病; (三)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 (四)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其他疾病。 发现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疾病的,医师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情况,提出预防、治疗以及采取相应医学措施的建议。当事人依据医生的医学意见,可以暂缓结婚,也可以自愿采用长效避孕措施或者结扎手术;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其治疗提供医学咨询和医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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