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执行的次数。欠钱没还,被法院执行拘留,一般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一般的司法实践是,每半年拘留一次,或者说,申请人再次提出申请的,或有新的理由的,可以对被执行人实施再次拘留。司法拘留是法院为了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 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第一百零五条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