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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委托人的概念有哪些?
释义
    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一、民法典规定买卖房屋中介能否收取定金
    委托人可以授权房屋中介公司收取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六条本章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二、委托合同是什么?委托合同有哪些特点?
    特点:
    一、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相互信任基础上的;
    二、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三、委托合同一般是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四、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五、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
    种类:
    一、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
    二、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
    三、直接委托和转委托。
    三、帮助他人签订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帮助他人签订合同的后果是:未经当事人授权代签的,属于无权代理。无论合同发生什么,代签行为人都应对签订的合同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对方有理由认为签订合同的人有代理权订合同的,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签行为有合法授权或事后追认的,其代签行为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一条,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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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9 12:5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