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务院什么负责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
释义 | 一、湿地监管 湿地水草地由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负责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负责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国家标准拟定、湿地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一审稿规定,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负责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国务院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承担湿地管理、保护和修复等有关工作。一些常委委员和部门、社会公众建议,进一步体现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在湿地保护中的职责。二审稿作以下修改:增加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群众做好本辖区的湿地保护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予以协助;分别增加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河湖湿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滨海湿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城市湿地的保护职责。 二、湿地的功能 1:为人类提供大量食物、原料和水资源 2:维持生态平衡、保持生物多样性和珍稀物种资源 3:涵养水源、蓄洪防旱:湿地,如泥炭沼泽森林可以成为浅水水井的水源。 4:降解污染调节气候:湿地水份通过蒸发成为水蒸气,保持当地的湿度和降雨量。 5:补充地下水:从湿地到蓄水层的水可以成为地下水系统的一部分,又可以为周围地区的工农生产提供水源。 6:控制土壤侵蚀:湿地中生长着多种多样的植物,抵御海浪、台风和风暴的冲击力。 7:保留营养物质:湿地中的营养物质养育了鱼虾、树林、野生动物和湿地农作物。 8: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湿地是鸟类、鱼类、两栖动物的繁殖、栖息、迁徒、越冬的场所。很多珍稀水禽的繁殖和迁徙离不开湿地,因此湿地被称为;鸟类的乐园;。 湿地是人类最重要的环境资本之一,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保护湿地、实现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就是在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乐园"。总而言之,湿地的存在至关重要,保护湿地更是至关紧要的一步。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五条 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负责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国家标准拟定、湿地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国务院自然资源、水行政、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承担湿地保护、修复、管理有关工作。 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自然资源、水行政、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建立湿地保护协作和信息通报机制。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湿地保护协调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湿地保护、修复、管理有关工作。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通过湿地保护日、湿地保护宣传周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开展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湿地保护知识宣传活动,营造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 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应当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的湿地保护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湿地保护知识的公益宣传,对破坏湿地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八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通过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湿地保护活动。对在湿地保护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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