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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简易程序都有哪些
释义
    离婚简易的程序为:男女双方当事人提交个人证件及离婚证明材料;民政局登记员查验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并向双方当事人说明婚姻法关于离婚登记的条件;并询问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愿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如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债务等协商达成一致,即可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颁发离婚证。
    夫妻双方拿着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如果有一本结婚证丢失,在该名当事人书面声明遗失后按照另一本结婚证办理,若两本遗失则需要双方书面声明遗失并到档案室调取出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加盖档案专用章,再进行办理。初审好之后发给双方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双方回家去。过了三十天的冷静期之后,双方仍然决定要离婚,那么在期限届满后的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拿着离婚协议书(需载明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协商一致)三份、结婚证、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和身份证,共同亲自到前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离婚诉讼案简易程序是:
    1、起诉和答辩的方式简便,可以口头起诉和口头答辩。
    2、受理程序简便。在简易程序中,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它的派出法庭,请求解决纠纷。3、传唤方式简便。原告起诉后,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双方当事人、证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第一百五十八条 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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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