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离婚证丢了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证丢了应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需要携带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到双方当事人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一、结婚证不见了在哪里补办 结婚证不见了,需要当事人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补办,补办时要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 补办结婚证的不需要夫妻双方到场,申请补办的一方到场即可。申请后,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 二、离婚签的补偿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离婚签的补偿协议需要注意对于违约责任的约定,还有对于支付方式,建议离婚双方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等。结合具体情况,约定好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承担等问题,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是重要的协议最好办理相关的律师见证,增加协议的有效性与合法性。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带上离婚证。 三、离婚女人再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离婚女人再婚需要办理的手续为: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婚证或判决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办理登记手续,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发给双方结婚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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