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成都交通事故伤亡处理流程包括什么 |
释义 | 交通事故伤亡处理流程 1、我们需要进行报警处理。假如说发生的交通事故有以下的任意情形之一的话,当事人应该立即保护事发现场并且报警: 第一,有人员受伤或者死亡的。 第二,事故中有财产损失,并且事故的当事人对事故发生的一个事实有争议,或者是,对事故的一个事实究竟是谁的责任并没有争议,但是在协商究竟应该赔多少的上面发生了争议,并没有达成一致。 第三,事故的机动车辆没有车牌,保险标志以及合格标志的。 第四,运载了有害物质或者气体的车辆。 第五,碰撞到了公共设施的。 第六,没有驾驶证的。 第七,酒驾或者是吸毒、服用了精神药物之后驾驶的。 第八,不能自己移动车辆的。在发生了财产损失事故的时候,并且还具有上述所说的第二到第五点的,车辆可以进行移动,在报警了之后,当事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之下,对现场进行拍照或者是标画停车位,然后再把车子移动到安全并且不妨碍交通的地方,等待交警来进行处理。 2、是事故现场的一个处置。 假如在事故中造成了人员死亡的,在经过急救以及医疗人员的确认之后,并且由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然后尸体应该被存放在相关的殡葬服务单位或者是具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交警进行勘察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时候。应该按照有关规定拍摄现场的照片、绘制现场图,以及各种取证。如果事故发生了三人以上死亡的情况,应该进行现场的摄像。有关的痕迹以及证据可能会随着时间、地点以及气象等等的原因导致消失,所以交警也应该及时进行固定或者是取证。 3、是进行检验和鉴定。 在现场的调查结束的那天起后的三天之内需要进行检查检验以及鉴定的,应该上报上一级的相关部门进行批准。对于当事人是否有精神病的鉴定,应该由省级的人民政府所指定的医院来进行鉴定。 4、是进行认定的环节。 公安机关应该在事故发生的十天之内来制作交通事故的一个认定书。对于需要进行检查或者是鉴定的,应该在结论确定的五天之内制作道路的交通事故的认定书。如果发生的事故有死亡,那么相关部门在制作认定书之前应该召集各方的当事人到达现场,进行公开的调查取证。涉及到需要保密的一些证据,不得公开。如果当事人没有到场的,相关部门应该进行记录。 5、进行处罚以及执行。 如果是专业的运输单位在六个月之内发生了两起三人或三人以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话,并且单位负事故的主要或者是全部责任,那这个单位就需要在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有关部门进行批准后,作出责令期限并且消除安全隐患的决定,禁止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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