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市政规划局。大致规划图经常摆在会议室和句里的入口处。至于细节的,关于路加宽,管线等则是在各科室,规划图自然不是机密,也是有文献价值的东西要放档案,它是规划局的劳动成果,对于大体规划图,通常规划局会在局里摆出,去规划局可以看到,有时规划局会在广场等公众场所展出宣传。而像某些还在考虑中的规划方案则确实不便展出,因为是内部资料,可能还要改动,等领导上级批准,这是不会拿出来的,你只有托朋友亲戚打听了,虽然说可能会不准,但毕竟是非常重要的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