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三个月社保怎么办 |
释义 | 失业三个月了社保可按如下情况进行办理: 1、失业人员通过挂靠单位缴纳社保。挂靠公司办理社保就是说一些失业人员,通过把社保挂靠在人力资源公司那里,以人力资源公司的名义办理社保。首先与社保代理公司签订两份劳动代缴社保协议,确定社保缴费基数还有需要挂靠社保的期限。然后参保人提供参保资料。如未办过社保的,需自行照社保相片,并提供社保相回执单。最后个人将社保费用每月15号前,将当月社保费交纳给本公司。扣费后的次月可以在社保局提供的网站上查询到个人缴费记录; 2、失业人员以个人名义交社保。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个人去当地的社保中心办理社保缴纳。个人只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两种。 缴纳社保手续如下: 1、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人员携带近期一寸彩照一张、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到市医保局指定窗口签订协议; 3、经审查合格后,参保人缴纳费用即可,具体办理流程可以到当地的社保中心咨询一下。 综上所述,失业人员以个人名义办理社保,只能允许拥有本地户籍人员才能办理,如果是外地户籍人员失业了,也想在办理社保那么就只能通过挂靠单位办理社保的方式进行个人社保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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