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 与我国未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一般都未设使(领)馆。中国公民需要申办前往这些国家的签证,可以通过以下途经办理:首先委托在该国的亲友向所在国家的移民机关或出入境管理部门代办申请入境许可证明或有效签证(俗称反签证明),然后寄给申请人。 如申请人收到的是反签证明,则可凭护照和该证明办理出境手续。如果申请人收到的是入境许可证明, 则须根据所附说明要求或到该国委托的其他国家驻华使(领)馆办理签证,或乘飞机抵达该国口岸后再办理落地签证。 有的国家通过其驻华代表处或贸易处办理签证,有的通过其他国家驻华使领馆代办签证,有的通过其在第三国使领馆为中国公民颁发签证,还有的办理落地签证。 出国旅游签证办理流程: 1、首先去户籍所在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护照。 2、去户籍所在派出所做无犯罪记录证明。(要出国的人都需要做这个因为有犯罪记录就很难办出国手续)。 3、之后去一个旅行社咨询出国相关信息。(因为出国有很多签证,你要具体了解要做什么签证)。 4、到所要入境的国家驻华使领馆或指定代办签证旅行社领取旅游申请表,并准备相应的材料,领馆通常会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签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有效期五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过五年。申请延期应在护照有效期满前提出。 在国外,护照延期,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办理,在国内,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护照延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其授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居住国内的公民在出境前的护照延期,由原发证的或者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