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赠与和赠与有什么不同之处吗?
释义
    赠与与赠予的区别及赠与合同的生效条件、终止情形:赠与和赠予都表示将财产赠送他人,但使用场合不同;赠与是法律语言,赠予是文学语言。赠与合同的生效条件包括财产合法所有权、真实意思表示和受赠人接受意思表示。赠与合同的终止情形包括任意撤销、法定撤销和法定解除。赠与合同的撤销权有一定期限限制。赠与合同解除不影响已履行的赠与。
    法律分析
    一、赠予与赠与有什么区别
    赠予和赠与都是表示将财产赠送他人的意思。它们使用场合不同,赠与是法律语言,赠予是文学语言。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赠与的行为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合同属于单务、无偿、诺成性合同。赠予只是一方的给予,不需要另一方的接受与否。赠予是赠送财物或他物给人,也指赠给的财物等。
    二、赠与合同生效的条件
    1、所赠房屋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
    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
    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
    二、赠与合同终止的情形
    1、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2、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
    赠与合同中,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予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继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这一期间同样也是除斥期间。
    3、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该合同解除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赠与人就原已履行的赠与,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
    结语
    赠予和赠与在意义上有所不同。赠与是法律术语,赠予则是文学用语。赠与是指赠与人无偿将财产转让给受赠人的行为,意味着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合同是一种单方面、无偿、诺成性的合同,不需要受赠人的接受。赠予是指将财物或其他物品赠送给他人。赠与合同的生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赠与财物必须合法,赠与人的真实意愿表示,以及受赠人的真实接受意愿。赠与合同可以终止的情况包括:赠与人的任意撤销,在特定条件下的法定撤销,以及赠与人的经济状况严重恶化导致的法定解除。在撤销和解除赠与合同时,有一定的期限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二节 动产交付 第二百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9 15: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