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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学理上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释义
    大部分赠与合同原则上为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为例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单独将赠与合同定位于实践合同或者诺成合同,而是根据现实的需要,分两种情况作出了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其余的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
    一、赠与合同是不是实践合同呢?
    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赠与人将财产的权利转移给受赠人合同才生效;而经过公证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自赠与人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受赠人表示接受时合同成立。
    二、赠与合同的性质有哪些?
    赠与合同的性质:
    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2.是吸收了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是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3.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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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12:5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