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被害人证言存在可信度低的情况时,法院需要根据其他证据和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不能因为被害人证言不可信而直接否定其作证价值。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证据中,体现真实情况的证据,具有足够的证明能力,经过法定程序认定的,应当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鉴定人在诉讼活动中有证言,应当如实陈述事实,不得作伪证或者掩饰真相。”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治国》第八条规定:“依法治国,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实行法治政府,发展文化事业,推进社会进步。” 综上所述,法院在处理被害人证言可信度低的情况时,应当合理利用其他证据和情况进行判断,并保障被害人的权益。同时,所有涉及诉讼活动中的证人,都应当如实陈述事实,不得作伪证或者掩饰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