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六种房产不能继承 |
释义 | 拥有所有权的房产:此类房产又可分为单独所有、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 只拥有使用权的房屋:除了普通商品房外,还有央产房、军产房、公租房等等。由于这类房屋政策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政策的规定。 农村宅基地及上房屋:宅基地只有本集体组织成员才可申请取得,而且有“一户一宅”原则,所以,它的继承还关系到继承人的身份问题。 一、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5 101以上至1000部分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0.2 10000以上部分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二、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政策: 1、男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也就是说,父母留下的房产如果是有儿女的,那么不能说房子就是儿子的,其中也有女儿的,儿女应该得到公平分配。 2、父母可以设立遗嘱信托,也就是说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设立财产的分配管理等等。例如将自己的遗产均分给儿女,在父母去世以后实行。 3、取消公证遗嘱优先权,在之前,公证遗嘱是法律效力最高的遗嘱方式,也就是说在老人去世以后,公证遗嘱具有权威性,以此遗嘱为先,再考虑其他情况,但是新规后,如果儿女并没有尽到应尽的赡养义务,那么父母有权不让孩子继承房产,即便有公证遗嘱也不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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