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1.如果是毕业之后丢失档案的,需要联系之前毕业的院校,查看档案调出的地址,然后根据线索去查找一下,没有找到的话就请学校帮忙补办的个人档案。 2.参加工作了档案丢失了不仅要联系学校补办学籍档案,还要将个人工作期间的档案补办出来。可以找单位人事部的工作人员或者当地的劳动局补办。 3.档案补办好之后就交给人才中心的工作人员审核,将档案重新封存起来。档案一定要存放在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才有效。 4.如果大家没有时间去处理档案丢失的事情的话,必要的时候可以直接联系专业的代办机构协助。 【法律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第八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案,原单位接到调档案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传递通知单转交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转递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将档案传递通知单回执推回原单位。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发现转来的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的,应要求原单位补齐或查清楚。 第九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人员本人自带。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