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派遣提前解除合同 |
释义 | 1.就劳动者而言,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辞职即可解除劳务派遣合同,不过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 2.用人单位如果提前解除劳务派遣,除存在劳动者过错的情形,其他的都要求支付赔偿。 一、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不应支付违约金。如果劳动者没有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则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除保密和竞业条款外,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如果公司提供培训、约定了服务期,服务期内辞职需要赔偿公司剩余服务期的费用。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注意事项: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经济补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协议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如果劳动者有辞职的想法,用人单位应尽量让劳动者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或者在辞职审批表中写明劳动者提出的终止动议; 2、与员工协商后,书面确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尽量先协商。双方基本达成协议后,应当书面确认。不能直接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劳动者提出劳动仲裁的,很可能被认定为非法解除。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是怎么回事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也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存在过错,劳动者辞职得不到补偿,如果存在过错,那就有经济赔偿金。另外如果是正式员工的话,劳动者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第六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