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包含什么程序包含: 1、可行性研究,即对建设项目在投资决策前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2、计划任务书,又称设计任务书,是确定基本建设项目、编制设计文件的依据; 3、建设地点的选择,按项目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组织勘测、设计等单位和所有相关部门共同进行; 4、编制设计文件、设计概算及审批设计文件; 5、建设准备,即进行工程补充勘测与组织设计文件的编审、落实施工材料、施工力量、施工条件等; 6、计划安排,建设项目必须有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总预算,进行综合平衡后,才能列入年度计划; 7、组织施工,建设项目必须列入国家或省、市级年度计划,做好建设准备后,才能开工; 8、生产准备,以使基本建设项目部分或全部早日投产; 9、竣工验收、交付生产或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