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房屋租住合同等资料及证件;去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按要求填写《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表》、如果有未成年子女随同的,还需要同时填写《随同的未满16周岁人员情况》表、填写《居住证信息登记表》或者《临时居住证信息登记表》。填写完上述资料后,在派出所采集好人相信息,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按时领取即可。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