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基金公司注册的要求及流程一.基金型企业设立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山西”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二、办理基金公司注册资金要求: 1、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2、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3、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三、办理基金公司经营范围: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四、注册基金管理公司的流程: 1、工商局核名称 2、银行开设临时存款结算帐户办理入资并到会计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3、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4、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5、然后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6、最后到银行开立基本户 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设立程序请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