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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根据法律效力的强弱程度,可将法律规范分为( )。
释义
    可将法律规范分为强制性规范,任意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
    所谓效力性规范,指法律及行政法规明确规定违反了这些禁止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合同不成立的规范;或者是法律及行政法规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违反这些禁止性规范后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但是违反了这些禁止性规范后如果使合同继续有效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规范。
    强制性规范指法律的规定必须严格遵循,当事人不得改变,不得变通,其表明了法律的价值判断,违反之将关系到相关行为的效力能否得到认可;任意性规范指虽有法律的规定但当事人可以加以选择,法律允许当事人做另外的规定或者约定,法律的条文只有在当事人没有另外规定和约定的情况下才适用。
    任意性规范是强行性规范的对称。在法定范围内允许法律关系参加者自己确定相互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的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双方依法就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经济合同就能成立。任意性规范较多出现在民法、经济法等法规中。
    禁止性规范通常称为禁止性规定,是命令当事人不得为一定行为之法律规定,属于禁止当事人采用特定模式的强行性规范。其中包含取缔规范和效力规范。民法上,对禁止性规范的判断应该遵循如下原则:如果既禁止特定的行为模式,也禁止特定的行为后果,这时行为应该绝对无效;如果法律仅仅是对特定的行为模式或者实现特定行为模式的方式加以禁止,但没有规定相应的法律后果,这时就不能简单地判决行为绝对无效,而是需要结合禁止性规范禁止的行为主体、客体与内容进行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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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3:4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