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给犯人写信可以寄到看守所;信件会经过看守所检查,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相关案件内容。看守所送物、会见、通信、请假须知看守所对在押人员近亲属送物的规定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在押人员收发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经检查,对没有发现问题的信件即可发出或交给在押人员本人;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内容的信件,应予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一条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