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要知道合同原件与复印件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通常情况下,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 证据 使用。复印件之所以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关键在于原件持有者出于种种考虑,既不出示原件,又否认复印件的合法有效,最终导致也不会被人民法院采信。 但如果该复印件得到追认,也就是说加盖了公章,或者合同双方都签了字,该复印件就取得了和原件一样的法律效力。 对于公司只给复印件的行为肯定是不允许的,你可以直接要求提供原件给你(盖红章的)。公司无权不给。另外你可要求公司阐明提供复印件的理由。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