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际民事诉讼的法定类型有哪些 |
释义 |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有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协议管辖和专属管辖。 (一)一般地域管辖 与一般民事案件一样,涉外民事诉讼中的一般地域管辖,是指以被告所在地为原则确定纠纷的管辖法院,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总则的有关规定。 (二)特殊地域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涉外民事诉讼中的特殊地域管辖,主要涉及涉外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管辖。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涉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应按下列几种情况确定管辖法院: 1、合同在我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的,由合同签订地或者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侵权行为或者损害结果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由侵权行为地或者结果地人民法院管辖。 3、当事人双方争讼的财产在我国领域内,由诉讼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的,由被告可供扣押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协议管辖 一、买卖合同管辖法院怎么选 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管辖法院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协议管辖的范围只能是因合同纠纷而提起的诉讼。 协议选择管辖的法院只能是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 当事人只能对第一审民事案件协议管辖法院,不能对二审和再审协议管辖法院。协议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不能把规定应由基层法院作为第一审的案件,约定选择中给法院,同时,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也不能由当事人约定选择其它管辖法院。 双方当事人必须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书面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3、因产品质量不合格 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 买卖合同管辖权、买卖合同管辖权异议、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 1、商品房买卖合同管辖权的确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系合同纠纷,如不涉及不动产的权属争议,则不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动产专属管辖。 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管辖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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