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老年优待证不能全国通用。 每个地方的老年优待证的的优惠待遇都是不一样的,大部分都是只能能在本省其他城市有用,在外省都是不能用的。但也有一些城市承认其他省市签发的老年优待证,老人持证乘坐公交车、参观旅游景点的时候可以享受优待,但仍有一些城市拒绝异地老年人享受优待。 凡户籍在本省的、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乡镇、街道或当地老龄办指定的地点登记办证。 常住本省六个月以上的外地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并持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到市、县、区老龄办指定的地点登记办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五条 国家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保障水平。 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第七条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应当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服务。 提倡、鼓励义务为老年人服务。第二十二条 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 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与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抢夺、转移、隐匿或者损毁应当由老年人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 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当依法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