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降职属于什么处罚 |
释义 | 降职是属于行政处分 降级、撤职是行政处分,公务员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的,因此在体制内受到的处分属于行政处分。不是行政处罚。 降职,是指降低公务员级别的纪律制裁方式。降职是一种公务员起用方式和起用做法,也是一种人才资源调配手段,目的是为了合法使用公务员,充足发挥公务员的作用,为机关的各个职位选择配备适宜的人才。在我国公务员规则中,降职不是一种行政处罚,也不是一种惩戒手段。公务员受处罚的,在肯定期间内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和薪水档次。公务员被降职使用的,以上方面均不受影响,一旦其在新的职位上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确实突出,经考察后,根据工作需要仍然能够晋升职务。 而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六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六十二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第六十四条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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