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公办校不得举办民办校 2、课后“5+2”的全覆盖性 3、保护未成年人远离性侵害 4、远离欺欺凌 5、禁止公开考试成绩和名次 6、课间休息不得侵犯自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藏、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体检,或者对无做法本领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爸妈或者其他看护人代为开拆、翻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翻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