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照顾老人一般多分多少遗产 |
释义 | 根据我国的规定,一般来说,处于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份额是均等的,但是如果尽了主要义务,即问题所询问的对老人的照顾更加多一些,就可以多分一些,至于会多分出多少,这个需要人民法院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和继承人尽到义务的多少来确定,不同案件会有不同的认定标准。 遗产分割时应是否照顾身体有残疾的继承人? 身体有残疾的人相对一般人来说较为弱势,所以依据法律讲究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给予更多照顾是法理之必然。所以我国在设定继承的特别低注意到了该问题,所以将照顾病残作为遗产分割所必须考虑的原则。而对于不遵守该原则的行为,法定一定给予修正,这是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体现。所以,遗产分割时需注意照顾身体有残疾的人,从小的方面来说,是我国的原则体现,它表明我国讲求人权的本质表现,同时也体现了法律规范的科学性。而从大的方面讲。照顾弱势是整个社会必须的人文关怀,无论是从法律的公平正义性方面考虑,还是从社会的道德要求入手。 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相关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相关法律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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