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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记名股票和不记名股票区别
释义
    记名股票和不记名股票区别:
    1、二者在股东权利的行使上是不同的。记名股票只能由股票上记载的股东行使股东权利,其他人即使合法持有该股票,也不得行使股东权利;而无记名股票,只要是合法持有该股票的人,均可以行使股东权利;
    2、二者在转让方式上不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以实际交付为要件,只要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就发生转让的法律效力;记名股票的转让,按照各国公司法的规定,一般都要求必须履行一定的程序,比如要求采取股票背书的形式进行转让,或者要求签署书面的股份转让合同等。同时,记名股票的转让必须办理过户手续,即要求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中,否则受让人不得以该转让来对抗公司、行使股东权利;
    3、在具体的股东权利行使上,二者也是有所不同的。对于记名股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进行分红等事项,只需要直接通知股东就可以了;而对于无记名股票,则需要以公告的方式进行通知。同时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无记名股票的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前5日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一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章程;
    (二)发起人协议;
    (三)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
    (四)招股说明书;
    (五)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六)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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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3:4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