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城市户口迁回农村原籍申请书范本XXXXX派出所:我是XXXXX,性别:XX,年龄XXX岁,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自2007年7月1日从XXXXXX学校毕业后,在XXXXXXXXXXXXXX居民171号落户,落户后一直处于无固定职业状态,为生活计,本人自愿申请转为农业户籍,即从XXXXXXXXXXXXXX居民171号迁至XXXXXXXXXXX队266号,村委会同意接收,请派出所审核同意迁出至本人原户籍地落户是荷。同时承诺,所提交的证件及相关材料均属实、合法、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此致敬礼附申请材料:1、户口复印件2、身份证复印件3、毕业证复印件。申请人:XXXXX××××年×月×日相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