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的。目前我国的身份证并没有挂失这一说。你所谓的报案挂失,只是需要重新补办。如果之前的身份证找到了,并且还在有效使用期内,还是可以正常使用的。公民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身份证后,其行为本身就已向公安机关告知了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 一、身份证办理丢失原身份证还能用吗 能。办理新身份证期间旧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可以正常使用,按规定在领取新证后旧身份证即不能再使用,未丢失的需要交回公安机关。身份证丢失,如果到公安局办理了挂失,那自受理之日起,旧身份证失效,在法律上是不能用的。 二、身份证丢了别人捡到可不可以用 丢了身份证,别人捡起来可以用。因此,身份证丢失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丢失补领。办理丢失补领身份证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丢失证件的事实,不需要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身份证丢失到当地派出所补办,在报纸上刊登丢失声明或在派出所出具挂失证明,是防止有人利用居民原身份证进行非法活动时,以上两种证明作为脱罪的证据。 三、身份证丢了如何挂失 身份证丢失后,当事人本人应尽快到当地公安局办理。当事人本人应携带户口簿到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办理,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随后民警将核对当事人的信息,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与证件办理。此时当事人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一般来说,身份证丢失之后没有挂失流程,公安机关没有要求公民办理身份证挂失,全凭居民自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